本报北京1月29日讯为实现2000年度全年下岗职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要达到6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左右的目标,市委、市政府今天下达了2000年度北京市再就业工作目标的通知。
据悉,2000年是再就业工程的最后一年,当年需要安排城镇劳动力46万人(包括新生劳动力23万人),有就业要求的是41万人,占总数的88%。为达到60%的就业目标,记者从今天的北京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会议上获悉,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给区县、局总公司、中央在京企业下达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各项促进再就业的政策。
政策重点明确用三年时间,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同时,除企业外,民用合同工、个体户和私营户也可参加社会保障。另外,严厉打击非法中介活动,切实保障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净化劳动力市场,全年对辖区内劳动力市场中介机构进行不少于4次的清理整顿。积极推进以下岗人员“快进快出”再就业中心的政策。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严禁挪用、挤占和拖欠。